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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填报单位研发人员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0日 1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情况(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科技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深圳市科创委拟开展研发人员备案工作,经备案的研发人员相关信息将作为科技计划、科学技术奖励、人才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重要参考。

请正式在编研发人员(所在单位缴纳社保),进入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科研人员(专家)登录界面认真填报。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研发人员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并上传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等)以及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要求我院科主任,重点学科骨干均需在系统提交

二、单位科研管理员完成研发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并提交深圳市科创委备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https://apply.szsti.gov.cn/

科教科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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